记者了解到,为助力南疆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今年3月,自治区党委决定,转移喀什地区莎车县城乡富余劳动力5000人到北疆东疆城市环卫岗位就业。
4月,自治区党委决定,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向国有企业转移就业1万人。
5月,自治区安排部署推进喀什、和田地区城乡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2.5万人。
据了解,2017年自治区计划组织转移40000人。截至8月底,自治区已转移38163人,完成目标任务的95.4%。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党组成员、自治区公共就业服务局局长帕力旦·热依木表示,根据自治区党委工作部署,自治区将通过国有企业就业一批,重点产业就业一批,兵团师(市)团就业一批,公益岗位就业一批,协作扶贫就业一批,非公有制企业就业一批,推动喀什、和田地区三年转移就业10万人,以帮助解决南疆就业问题,提高新疆各族群众生活水平。咨询热线 13901329810 张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