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黑河龙华电公司综合业务劳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0-AL-046
1、招标条件
受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黑河龙华电公司综合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能力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黑龙江华源综合能源服务有限公司黑河龙华电公司综合业务劳务外包项目。
2.2实施地点:哈尔滨、黑河。
2.3招标范围:综合业务劳务外包。
2.4资金来源:自筹。
2.5服 务 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2.6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资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企业经营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且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具有本次项目的经营范围且专项资质证书在招标及合同执行阶段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应具备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人力资源相关资质。
3.3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有劳务承包完成的服务业绩(附业绩合同扫描件)。
3.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5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
3.6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3.7投标企业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要求提供网站截图。
3.8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对投标人的要求,并且不属于中国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3.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均不得同时投标;
3.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 不具备以上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并将-终导致被否决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招标的,请于2020年5月21日至2020年5月2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3)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复印件留存代理机构处)。
5、资格审查
5.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上午9时00分。
联系人:陈涛
电 话:13260170282
E-mail:ztbcg7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