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市区DN500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20200506-FW02-F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部市区DN500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项目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长发改审批字【2019】15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贞达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部市区DN500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洪水影响评价项目。
2.2、招标范围:南部市区DN500天然气管道改造工程穿越伊通河、永春河、小河沿子河洪水影响评价类审批技术报告。
2.3、咨询期限:基础资料完整,合同签订后30日内提交洪水影响评价报告,60日内通过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并取得批复。
2.4、咨询质量要求:通过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水利工程勘测设计或洪水影响评价或水利工程技术咨询)、开户许可证;
3.2、项目技术人员资质要求:至少有一名高级工程师1人(专业为水利工程或环境工程);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至少具有一项洪水影响评价或防洪影响评价业绩的合同;
3.5、提供近三年审计报告(2016年-2018年或2017年-2019年)。注:2016年后注册成立的投标企业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的审计报告;
3.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投标企业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7、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招标中同时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及投标文件的递交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05月18日至2020年05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盖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盖公章。
4.2、招标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执行吉省价收[2016]98号文件);
4.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6月8日9点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工
电话:13260170282
邮箱:ztbcg777@163.com